应缴税费的科目性质(余额方向)要怎么修改?
问题现象:使用用友T3刚做一个月账,而且定义了多栏账,发现科目的性质在借方,是错的,但修改科目信息时,科目性质是灰色的不能修改?
原因分析:1、科目已经使用,并且定义了多栏账;2、应交所得税是二级科目,二级科目的性质是继承一级科目性质的;
解决方案:
第一步:如果当月已经记账,先点击菜单栏上的“总账”-“凭证”-“恢复记账前状态”-“X月初状态”;
第二步:点击“填制凭证”,点击“查找”-辅助条件-科目选中“应交税费”,找到凭证之后,点击“制单”-“作废”,最后点击“制单”-“整理”;
第三步:点击“总账”-“账簿查询”-“多栏账”-点击菜单栏上的“删除”,删除定义过的多栏账;
第四步:点击“基础设置”-“财务”-“会计科目”-找到应交税费科目,然后先删除二级科目,最后更改此科目一级科目的科目性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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